2017-2018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.本科生第18周结课,第19、20周(2018年1月8日——2018年1月19日)进行考试。
考试时段为:
上午 :8:30-10:30 11:00-13:00
下午:13:30-15:30 16:00-18:00
二.专业课补考时间,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安排,请老师们提前将补缓考试卷发至lawzl@lzu.edu.cn邮箱。
公共课补考在下学期第一周周六、周日进行,由教务处安排。
三.每门课程试卷命题须同时提供难易度、题量相当的A、B两套试卷,A、B卷的试题应避免重复。
试卷命题应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系统性、全面性,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四.请主监考教师按监考安排表的主监考名单参加主监考。请主考教师准时将试卷和答题纸带到考场。主监考教师应切实履行监考职责,严密组织,严格要求,做好以下工作:
(1)组织学生按排定位置就座,不得随意更换考场。
(2)组织考生在签名表上现场签名并做好考场记录,考生签名表和考场记录应及时上交。
(3)对缺考和违纪情况要在考场记录中如实填写,并在相关考生的试卷卷头位置标明“缺考”、“违纪”等字样。
考生违纪材料要连同学院处理意见一并交送教务处存档。
五.依据《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,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监考教师,要追究其责任,并做出相应处理。
六.《大学英语》《高等数学(文科类)》《大学信息技术基础》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》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(下)》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为监考老师考场。考生请严格按照教务系统中显示的教室参加考试,确保签名表无误,做到任课教师与授课学生准确对应。
各公共课考试注意事项如下:
1.《大学英语》监考要求:
(1)监考教师带考生签名表直接到考场。
(2)试卷由主考教师送到考场,考试结束,由监考教师将试卷交到天山堂三楼西侧教师休息室(试题、答题纸、考生签名表、考场记录表)。
2.《高等数学(文科类)》监考要求:
(1)监考安排表最右侧注明的监考教师将答题纸、草稿纸、考生签名表、考场记录表带到考场。
(2)试卷由主考教师送到考场,由主考教师带离考场(试卷、答题纸、考生签名表、考场记录表)。
(3)本场考务办公室在天山堂三楼西侧教师休息室。
3.《大学信息技术基础》监考要求:
(1)监考安排表最右侧注明的监考教师将答题纸、考生签名表、考场记录表带到考场。
(2)试卷由主考教师带到考场,由主考教师带离考场(试题、答题纸、考试签名表、考场记录表)。
(3)本场考务办公室在天山堂一楼西侧教师休息室。
4.《马原》《毛概》《思修》监考要求:
(1)监考安排表最右侧注明的监考教师将考生签名表带到考场。
(2)考试前半小时内,由监考教师到天山堂二楼西侧教师休息室(本场考务办公室)领取试卷、答题纸、考场记录表,考试结束后交回领卷处。领卷和交卷之后请监考老师在记录表上签字。
(3)收取试卷和答题纸时,试卷单独捆绑,答题纸、考生签名表、考场记录表一同捆绑。
七.请主考教师于考试结束后10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录入“综合教务管理系统”。
下学期开学第三周周五前提交下列材料以便做好考试资料的归档:
(1)已排序学生答题纸
(2)纸质版成绩表
(3)试卷AB卷及答案、试卷分析报告
(4)考生签名表、考场记录表。
八.学校设有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,发现违纪现象,可向考试主管部门举报。
榆中校区:
举报电话:5292117,电子邮箱:yzjxk@lzu.edu.cn
医学校区:
举报电话:8912031,电子邮箱:hef@lzu.edu.cn
举报电话:8915205,电子邮箱:yxyjwc@lzu.edu.cn
九.期末考试期间,第19、20周的周一、周三、周五(1月月8日、10日、12日;15日、17日、19日),在原通勤车班次基础上,增发以下班次:
1.一分部→榆中校区天山堂:07:10,12:10,14:40;
2.榆中校区天山堂→一分部:13:30,16: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