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好:
今接兰州大学港澳台办公室通知,拟选派15名法学硕士生于2015年3月1日至4月19日赴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参加“两岸公法法律研究生论坛交流活动”。期间,铭传大学将补助每位同学生活费新台币一万元整(NT10,000)及其他参访交流活动经费。研习期间除于铭传大学法律学院硕士班随班研习外,将安排12次公法专业研习课程及参访各级司法机关、知名法律事务所等。
请符合下列条件,且学习时间有保障的同学于本月23日(本周六)之前申报,学院将在23日下午组织面试:
1、法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,年龄在35岁以下,公法专业优先。
2、政治立场坚定,有学生干部经历的学生党员优先。
2、学术修养较好,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的优先。
3、综合素质较高,获得奖励的优先。
4、没有赴台经历的优先。
有意申报的同学,请将申请书(见附件)于2014年11月23日上午8点之前发至ghliu@lzu.edu.cn。过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附件:1、?挝谎??函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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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11-21